赤峰合生阳光热力有限公司
关于办理停热及恢复用热的通知
敬告广大热用户:
为满足广大热用户用热需求,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本年度停热及恢复用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热力公司定于8月20日—9月30日为广大热用户办理本年度停热及恢复用热手续。报停的用户需自行断开并加装死堵,不得留阀门,再联系我公司监察人员核实、签字后持房产证及房产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收费处办理停热手续。
2、根据旗人民政府[2009]51号文件规定,报停用户应向供热企业交纳应交热费30%的热补偿费,因集中供热管网运行技术原因,每栋楼房两侧及每个单元顶楼及楼底不能停热。
3、凡本年度以前报停,现在仍需报停的用户,请按我公司有关停热规定,重新办理停热手续,逾期未办理的,按正常用热收取热费。
4、经催缴仍不交纳热费的,我公司对你户已停止用热,限你在9月30日前到收费大厅办理缴费相关事宜,否则2018-2019年度我公司将不予给其供热。
收费站地址:锦山西城法院对过南走50米
监察电话:13789798965
收费大厅电话:3771115
赤峰合生阳光热力有限公司
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 |